深度解读 “计件工资”:关键法律知识全知晓
2025-05-09 18:05:02 / 法国直播世界杯梳理计件工资制的相关法律知识,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一、计件工资的概念及基本形式
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 1 号)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其基本形式丰富多样:
其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例如,在超额累进计件工资制中,以某厂为例,规定完成产量定额 200 件以内,计件单价为 2.8 元,超额完成 1% - 10% 部分累进计件单价 3 元,超额完成 10% - 20% 部分,累进计件单价 3.2 元,超额完成 20% 以上部分累进计件单价 3.4 元计算。若工人甲当月实际完成产量 250 件,那么实得计件工资 =(200×2.8)+(20×3)+(20×3.2)+(10×3.4)= 718 元。这种方式激励工人不断超越定额,多劳多得且随着超额幅度增大,单件报酬递增。
其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从网上观点来看,包干工资是指雇员按照一定的时间段或工作任务,与雇主事先达成协议,不计工时而获得固定的工资报酬。它将工资与工作量解耦,雇员可依自身效率和能力安排工作进度,只要完成预定任务,工资报酬不变。比如某项目约定包干工资为 5000 元,无论雇员花费多少时间完成任务,都能获得这笔报酬。
其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参照《中国法院网》发布文章的观点,这就是实务中常见的 “提成工资”,在销售、电商运营、客服、置业顾问等岗位广泛应用。如某销售岗位,员工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获取提成作为工资的一部分,销售业绩越好,提成越高,收入也就越高。
二、各种形式的计件工资的运用和常见形式
直接无限计件,其计算公式为实得计件工资 = 实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 × 计件单价,或者实得计件工资 = 实际完成的定额工时 × 小时工资率。例如,某工厂在一个月内共生产合格产品 300 件,每件产品规定的计件单价为 3.50 元,那么实得计件工资 = 300×3.50 = 1050 元。这种方式简单直接,工人的收入与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紧密挂钩,能有效激励工人提高产量。
限额计件,其计算公式有最高计件工资额 = 定额产量 × 计件超额最高限额百分比 × 计件单价,或者最高计件工资额 = 月工资标准 × 计件超额最高限额百分比。比如某车间共有 10 名工人,月标准工资 9000 元,规定定额产量为 3300 小时,小时计件单价为 2.73 元,计件工资最高限额为标准工资的 135%。通过计算可得最高计件工资额 = 3300×135%×2.73 = 12162 元,或者 = 9000×135% = 12150 元。这种方式对企业成本控制有一定作用,避免计件工资无限制增长。
超定额计件,实得计件工资 = 定额内应得标准工资 + 超额部分应得计件工资,其中超额部分应得计件工资 = 超定额产量 × 计件单价。例如某工人月标准工资为 800 元,实行超额计件工资,规定的定额产量为 250 件,计件单价为 3 元,实际完成定额 280 件,实得计件工资 = 800 + 3×30 = 890 元。这种方式既保障了工人在完成定额时的基本收入,又对超额部分给予奖励。
以上四种计件工资的计算方式均来源于 “百度百科”,准确性由读者自行斟酌。
三、计件工资制中的几个关键词
计件标准工资:按照《铁路工业统计规则》(铁计〔1995〕111 号)的规定,计件标准工资指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按照批准的计件单价和规定的劳动定额或工作量应支付给计件工人的劳动报酬。即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应当完成的定额乘以单价后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工作物等级与标准工资等级相同时),计件标准工资与标准工资相等;当工作物等级高于标准工资等级时,计件标准工资则高于标准工资。例如,某工人所在岗位工作物等级与标准工资等级相同,其劳动定额为 100 件,计件单价为 5 元,那么计件标准工资就是 100×5 = 500 元。
计件超额工资:依据《铁路工业统计规则》(铁计〔1995〕111 号),计件超额工资是计件工资的一部分,指计件工人超额完成定额任务后所得的工资。即计件工人实得的全部计件工资减去应得的计件标准工资后的数额。若某些企业的工人从事生产的工作物等级高于本人工资等级,其计件标准工资高于本人标准工资,其计件超额工资也应是全部工资减去应得的计件标准工资后的数额。比如某工人实得计件工资为 800 元,应得计件标准工资为 600 元,那么计件超额工资就是 800 - 600 = 200 元。
工作物等级:工作物即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物的等级是根据工作内容的难易程度不同所划分的等级。按照《国营企业计件工资暂行办法(草案)》第五条的规定,“工作物等级根据各种工作物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和不同的生产设备状况等条件确定。” 例如,在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复杂精密零部件加工岗位的工作物等级可能高于普通零部件加工岗位。
劳动定额:参照《建设劳动定额工作暂行规定》(建人字第 558 号)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定额是 “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活劳动消耗量所预先规定的限额。” 比如某服装厂规定,熟练裁缝工人每天应完成 10 件衬衫的缝制任务,这就是劳动定额。
计件单价:计件单价是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 (或某项作业) 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国营企业计件工资暂行办法(草案)》第五条的规定,计件单价按照工人在规定的工时内应完成的劳动定额、与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标准工资,并结合工人现行工资水平确定。例如,某岗位劳动定额为每天 8 小时完成 20 个产品,工作物等级对应的计时标准工资为每天 200 元,结合工人现行工资水平,确定计件单价为 10 元 / 件。
四、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前提
从计件工资制相关知识可知,它并非适用于所有行业与岗位。依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1981 年 10 月 29 日)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需掌握以下要点:
首先,企业自身要有良好的基础。领导班子要得力,生产任务需饱满,供销环节正常,管理要有一定基础。这是因为计件工资制会对企业的生产、管理等多方面产生影响,若企业自身存在诸多问题,难以有效实施计件工资制。
其次,必须有平均先进定额。定额的确定要参照全国和本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先进水平以及本企业的历史最好水平,在科学测定的基础上制定。例如,同行业平均先进水平是每天生产 50 件产品,企业自身历史最好水平是每天生产 60 件产品,那么制定的定额应在 50 - 60 件之间,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这样才能激励工人努力提升生产效率。
再者,要有合理的计件单价,且单位产品成本中的工资含量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合理的计件单价能平衡企业与工人的利益,若计件单价过高,可能导致企业成本失控;若过低,则无法有效激励工人。
最后,必须建立定额管理制度。定额开始要半年修订一次,正常情况下一年修订一次。这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企业生产技术进步等因素,确保定额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企业,经过上级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批准方可实行计件工资制。凡不符合上述条件,已实行计件和超额计件工资的要停止实行,认真进行总结和调整。由此可见,在实务中很多单位在未确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情况下就与劳动者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是不合适的,这也导致了加班费等问题争议不断。
五、“基本工资 + 绩效” 是否属于 “计件工资”
在一些难以按劳动成果计件确定劳动报酬的岗位,常实行 “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模式。劳动者正常出勤即可获得基本工资,无具体工作业绩不影响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劳动工资统计若干具体问题的解答》〔81〕统社字 258 号的意见:商业部门实行的全提成工资,应视为计件工资,其超过原标准工资部分,统计为计件超额工资。而目前一些地区饮食业、服务行业实行的基本工资加提成工资制度(即企业发生亏损时,保证其基本工资),则不应视为计件工资,仍应按计时工资统计,超过标准工资部分,按奖金统计。例如,某餐厅服务员每月有 2000 元基本工资,另外根据服务顾客数量和顾客评价有一定绩效奖金,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计件工资。